世界焦点!兆新股份: 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

2023-05-24 20:20:00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 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以下简称“《管

理办法》”)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及《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

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的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

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 2022 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激

励计划”)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,并基于独立判

断立场,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   经核查,我们认为:

理办法》以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规定。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

审批程序,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。

激励计划的情形,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。

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,

均符合《管理办法》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

激励对象范围,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。

排。

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,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,不会损害

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
  综上,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以2023年5月23日为预留授权日,向26名激

励对象授予3,764.8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,行权价格为1.70元/股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黄士林、蒋辉、薄静静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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